来源:《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05日 01 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显著制度优势。只有既坚持和巩固好,又完善和发展好,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目的就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这些优势,是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体现的正是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全会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面,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这些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的具体展开,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围绕这些方面,《决定》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努力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我们就一定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